沙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市区零工驿站及服务点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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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现将《沙市区零工驿站及服务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沙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沙市区零工驿站及服务点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推进零工驿站和户外职工爱心驿站融合共建的通知》和荆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荆州市零工驿站及服务点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荆人社发〔2023〕20号)相关要求,确保沙市区零工驿站及服务点运营高效、便民,促进零散务工人员有序且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巩固零工驿站建设成果,特制定以下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就业和服务并轨,拓宽群众就业渠道,服务企业、雇主 临时用工,切实打造“放心用工、安心就业、方便群众”的用工务工平台,基本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建立各部门融合的共建驿站和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灵活就业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适应沙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特色化零工驿站服务体系,切实通过零工驿站、爱心驿站等融合共建和零工驿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供给,增强服务效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服务对象

(一)灵活就业人员;

(二)有临时用工需求的雇主;

(三)有用工需求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设施标准化

1.合理布局选址。零工驿站布局选址应按照位置合理、面积合理、距离合理的要求,建在户外职工密集且临街靠路的地点,每个零工驿站的室内面积应在15平米以上。服务点选址应以各镇、社区(村)或商贸市场为基础,结合群众反馈意见合理建设。

2.完备硬件设施。零工驿站硬件设施建设既要满足求职就业需求,也要满足生活休息需求。一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和雇主提供临时招工就业的需求;二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查询线上线下招聘信息的需求;三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和雇主现场洽谈的场地需求;四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和雇主咨询就业政策需求;五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休饮水、充电、空调等日常生活休息需求;六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临时停放交通工具的需求。

3.统一标识名牌。各地零工市场统一命名为“零工驿站”,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方便群众辨识。按照省人社厅统一明确的“零工驿站”字体、颜色和比例,可采用横版和竖版两种标识。

4.规范区域布局。各地零工驿站及服务点(含共建驿站)建设要统一规范布局,划分求职招聘区、政策咨询区、洽谈协商区、生活服务区、信息公示公开区等,按照相关职能合理规划区域,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招工候工、现场招聘、信息推介、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信息公示公开等一体化就业服务。

(二)服务体系标准化

5.强化党建引领。贯彻和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引领建立零工驿站管理制度,落实党员示范制度,打造“共同缔造”沙市就业服务样板。

6.建立多层次服务保障体系。一是建立统一公共就业服务。按照要求提供统一的线上线下灵活就业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和灵活就业人员信息,提供技能培训渠道,对有培训需求的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制作发布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二是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零工驿站赋予劳动维权、根治欠薪、基层调解服务事项,在零工驿站及服务点内设立人社服务点,入驻灵活就业登记、申领社保补贴、失业登记等人社服务事项。三是开展“一地一品”特色化服务。各镇、街道按照各自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结合劳务品牌建设,开展行业特色化服务,打响各地金字招牌。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服务机制。加强与民政、财政、住建、市场监管和工会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服务保障机制。

7.建立评价服务体系。建立线上线下评价服务体系,对零工驿站的运维管理、服务质量、雇主求职双方、基层调解、政策引导等服务事项进行评价打分,切实建成群众满意的温馨驿站。

(三)信息建设标准化

8.畅通线上平台渠道。整合全区就业数据资源,归集灵活用工和零工求职信息,推广使用湖北零工驿站小程序,针对零工就业意愿精准匹配岗位信息,提升服务效能。组织零工驿站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线上发布岗位等信息需求进行统一规范。

9.优化线上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智能分析和自动推送等功能。一要强化网络平台管理,及时做好求职和用工信息的录入、审核及发布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格局,促进精准对接;二要建立零工星级评价机制,结合雇主评价,依托线上供求大数据分析,分类评定零工星级;三是发布线上优秀零工推荐榜,强化零工群体服务更好、技术更强、报酬更高的正向激励效应。

(四)运营管理标准化

10.建立运维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特色化就业服务的零工驿站、服务点运维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人社运营、多部门协调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服务流程,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当地灵活就业特色的零工驿站运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运行维护。

11.完善管理制度。完善零工驿站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城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综合管理服务,落实安全防范要求。强化求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推动零工驿站规范健康发展。

(五)融合共建标准化

12.推行部门共建。加强零工驿站和爱心驿站、红色驿站、社会工作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融合共建,积极与组织、宣传、民政、工会等部门联系,建立联合协商工作机制,推进驿站共建共享。

13.落实共建职责。共建驿站按照“谁主导、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管理,要满足基本就业服务功能,落实就业服务内容,由人社部门主导的要主动担负起运营管理维护职责,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强化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接受上级参与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地可结合共建驿站实际情况,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配备驿站内硬件设施和信息化设备。

(六)考核指标标准化

14.制定考核标准。根据驿站服务职能、用工登记、招工成交量、群众口碑等考核内容,制定一套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打分考核,评优奖先,促进零工驿站就业发展。

15.落实“红”“黄”牌制度。对设施设备完善、就业服务成交量高、群体口碑好、多元化服务度高的零工驿站和服务点进行红牌奖励,评选沙市区“十佳”零工驿站和“十佳”服务点,对“挂空牌”、“僵尸驿站”等运维差、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达标的驿站和服务点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予以除名,有效鼓励零工驿站投入实际使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零工驿站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零工驿站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建立沙市特色化零工驿站服务体系。

(二)加强多部门协调。要充分发挥好就业领导小组作用,紧密联系成员单位,建立联动服务保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零工驿站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零工驿站建设运维。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标准化建设成果,发现好零工驿站和服务建设案例,广泛宣传经验做法,鼓励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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